明雪打道回府,就在进巷道的时候明雪敏锐的耳朵听到了不寻常的声音,那是金属相撞的声音,明雪是有一副热心肠,但得看对象。
她一听那声音就知道是一伙混混在血拼。
s市一个山中之城,地属较偏,治安也就不怎么好,可是再怎么不好也没有混混敢在学校附近闹事,还是聚众斗殴!这群混混可真是胆大包天!这样的人少一个社会就会安宁一分!
明雪本就看不起混混,现在更加不会管这个闲事了,虽然她自信自己是个侠女,而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从小到大也做过不少,但是今天,对于那些不知珍惜生命的人,她选择视而不见。
于是步子又迈开了。
生活就是那样,各种各样的人都有,总有一些不把理应珍惜的东西好好珍惜,比如时间,比如生命,比如。。。。。。
爸爸说他这一生是为正义而活,这个世间如果没了正义,那人们还怎么活得下去,爸爸最后的时刻都是在为他想要的正义而战,所以明雪猜想他应该没什么可遗憾了吧。
可是,有时候她又很自私的想,她甚至希望爸爸能没有那么高的追求,她不求自己的爸爸是个英雄,如果能,她想要自己的爸爸像同学们中的那些爸爸一样,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,每天按时上下班,平平凡凡的。
如果那样,他们一家三口此时是不是幸福的在餐桌上吃着晚餐,或者爸爸看着电视,妈妈收拾家务,自己认真的做着作业。
她宁愿不当英雄的女儿,她只要爸爸能守在她身边。
如果这个世界太平,那么很多悲伤的故事就可以不发生。
就在明雪的身子要没在巷道中的时候她回头往打斗的地方撇了一眼,那时马路上来往的车辆打开了照明灯,一束灯光刚好照亮了路边那金属响声来源之处,明雪正好看到了那个人,汗湿的刘海粘成一股,露出标志性的疤痕。
那个人,终于又出现了;那个人,果然就是个混混!
明雪停住脚步,回头走了几步,倚在银杏树下,就那么看着对面,就这么隔着马路正对着那群斗殴之人。
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,每次在你想见到的时候,总在你危及的时候,总在你渴望支持的时候,她,总在!------程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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